荧光色度计(白度计十)除了应满足一般色度计应满足的卢瑟条件外,还要求仪器光源必须具有足够的紫外辐射成分。氙灯含有丰富的紫外线成分,可激发的荧光,对荧光增白剂可以获得大程度的激发。用于荧光色度计或荧光白度计的光源,多采用经滤光片修正后的氙弧灯、脉冲氙灯等。也有一些仪器采用碘钨灯,用修正滤光片提高光源紫外光的相对强度,以达到相对测量荧光色或白度的目的。
荧光增白剂发出的荧光波长大致在430~460nm,故呈蓝色。而白色物体(如织物、陶瓷等)往往因可见区短波的反射比低而显偏黄色。过去常在织物的漂染浆液中加入少量的蓝色染料,以减少偏黄感觉而提高目视白度。这种“上蓝”的办法属于减光。而荧光增白剂的机理在于“加光”,“加光”强烈时,可使荧光发射波段的反射比大大超过100%显得比非荧光的100%反射的理想完全反射漫射体更白。这样在测量荧光色或荧光白度的仪器上,要求探测器有更宽的工作范围,以便测量超过100%的白度或辐亮度因数。
综上所述,荧光色的测量比较特殊,它的色度值与照明光源有关。因此,测量时要求用拟D光源直接照射样品,必须在相同光照和同台仪器上测量,样品才有可比性。测量的照明和观测条件应符合色度学规定。一般采用相对测量方法—光谱光度法和色度计法,这是常用的较为简便的荧光色测量方法。具体做法可参看国家标准GBT9340-2001《荧光样品色的相对测量方法》。
要特别强调指出,Ds光源对荧光色的测量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。同一个荧光色样品,用不同的光谱功率分布的D6光源照明,将得到不同的荧光发射,从而得到同一样品的不同色度值。所以要进行荧光色的精确测量是很困难的。一般在作荧光色的测量时,应该对照明光源做出必要的规定。根据 CIE NO.51(TC-1.3)1981出版物,照明光源可采用BC(CIELAB)级的昼光模拟器。参见GB8415-87《昼光模拟器的评价方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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